近日,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提出六點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機制,建立由地方政府負責、漁業漁政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分工協作的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機制,注重發揮各界力量形成保護工作合力。
二是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護,做好水生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調查、監測和評估,對重要棲息地采取劃定禁漁區、規定禁漁期等措施予以保護,認真評估有關開發利用規劃、建設項目對水生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影響,積極推進實施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三是以旗艦物種為重點持續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強化就地保護和科學開展遷地保護,支持開展人工繁育技術攻關,努力提升水生野生動物收容救護能力建設,科學規范水生野生動物增殖放流活動。
四是嚴格規范水生野生動物行政許可工作,強化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經營利用事中事后監管,充分利用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信息管理系統,進一步提高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規范化水平。
五是嚴厲打擊水生野生動物違法違規行為,強化源頭管理,特別要加大對自然保護地內水生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的執法巡查力度,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嚴厲打擊涉水生野生動物違法違規行為,做好涉水生野生動物違法案件的行刑銜接。
六是創新宣傳方式,重點加強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度以及生態保護知識的宣傳,定期組織開展學習培訓,充分發揮社會各方優勢,在全社會營造關愛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水域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